山东海化: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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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监事会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发表意见

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

工合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

部控制工作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以关联交易、重大投

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及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运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宋君荣 丁红玉 王永志 张仲元 于业茂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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