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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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事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就上述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16 年 10 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

计;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约为 180,000 万元;

4、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315,789,473 股,该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是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情况,除

考虑 2016 年净利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外没有考虑其他因素;

6、201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334.78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

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20 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以及补充

流动资金等共计 2 个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

司的发展规划,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发展、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

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2016 年公司业务

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

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发行前(2016 年度/2016 年 发行后(2016 年度/2016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股) 1,850,385,487 1,850,385,487 2,166,174,960

预计发行完成时间 2016 年 10 月

情形 1、假设 2016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下降 10%,即净利润为 37,201.30 万元

净资产(万元) 635,046.44 672,247.74 852,247.74

每股净资产(元/股) 3.43 3.63 3.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0 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7% 5.69% 5.44%

情形 2、假设 2016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即净利润为 41,334.78 万元

净资产(万元) 635,046.44 676,381.22 856,381.22

每股净资产(元/股) 3.43 3.66 3.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7% 6.30% 6.03%

情形 3、假设 2016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10%,即净利润为 45,468.26 元

净资产(万元) 635,046.44 680,514.70 860,514.70

每股净资产(元/股) 3.43 3.68 3.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5 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7% 6.91% 6.61%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 2016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6、2015 年度净利润、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数据来源于《唐山三友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近年来,发达国家经济运行分化,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世界经济

复苏依旧艰难曲折。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分化、石油等大宗产品价格大幅波动。我

国经济也正在从高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过渡,产业结构正处于升级过程中,金融市

场改革不断推进,利率、汇率波动限制逐渐弱化。公司面临较为复杂的内外部经

营环境。同时,国家提出“供给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

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

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

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化工、化纤上市企业之一,业务以纯碱、粘胶短纤维、

烧碱及 PVC、有机硅四大类三十多个产品生产为主,已构建起了纯碱、粘胶短

纤维、氯碱、有机硅为主体的综合性化工化纤产业。

本次公司拟募集资金 18 亿元用于 20 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粘胶短纤业务,进一步拓展短纤细分

市场,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

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响应

国家“供给侧”改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公司加快发展,不断

提升现有优势产品的竞争力、多元化公司经营范围,以回报股东、员工和社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加强生产、研发能力,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十分必要。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

力;同时,本次融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

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了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

要举措。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可冲散纤维、超细旦粘胶短纤维、阻燃粘胶短纤维、着色

粘胶短纤维和竹纤维。上述产品的生产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差别化、多品种粘胶

短纤维方面的国内领先地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

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拥有较大规模的粘胶短纤生产能力,粘胶短纤产品结构丰富。经过多年

自主研发,在粘胶短纤维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产品质量一直保持国内

领先水平。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短纤领域的产能,并充

分发挥现有的产品、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规模化效益,增强盈利能力。规模扩

大的同时伴随着公司综合成本的进一步降低以及市场掌控能力和行业话语权的

提升。

公司各业务间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两碱一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①公司

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粘胶短纤的生产以及部分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生产;②PVC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石渣浆可以替代石灰石作为纯碱生产的原料;③纯碱生产

过程产生的蒸氨废液、上清液用于生产氯化钙和晒盐;④热电公司为各主要业务

板块提供电力和蒸汽热力能源保障,目前电力全部自供,少部分通过上网采购。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将纳入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依托上述循环

经济产业链,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将不断降低,核心竞争力和抗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进一步增强,可有效促进本次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该项目将纳入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公司

将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

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

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并定

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

监督。

2、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现公司的

战略目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背景及公

司发展态势做出的战略举措,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将进一步丰

富和完善现有主营业务体系,强化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有助于公司的全面发展。从长期看,此次募投项目的盈利情况预计

良好,募投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收益,有利于提高公

司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高日常

运营效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

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

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

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降低综合成本,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在国内首创了以“两碱一化”为主,热力供应、精细化工等为拓展的较

为完备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了以氯碱为中枢,纯碱、粘胶短纤维、有机硅等产

品上下游有机串联,资源循环利用。利用海水及海水淡化产生的浓海水生产原盐;

以原盐为原料生产纯碱、烧碱;纯碱产生的废液生产氯化钙;纯碱废渣生产燃煤

脱硫剂用于电厂锅炉脱硫;氯碱产生的电石渣用于纯碱生产;烧碱通过管道直供

粘胶生产;粘胶副产元明粉用于纯碱盐水精制;利用电解烧碱副产氯气、氢气生

产氯化氢,用于 PVC、有机硅生产;有机硅单体向下游进一步延伸生产硅橡胶、

硅油等系列产品;各项目所需水、电、汽由公司统一配置。依托上述循环经济产

业链,公司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抗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公司纯碱年产能达到 330 万吨,粘胶短纤年产能达到 50 万吨,公司为是纯碱、

粘胶短纤的双龙头企业。产品及原材料的产能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规模扩大的

同时伴随着综合成本的降低以及市场掌控能力和行业话语权的提升。

依托上述循环经济及规模效应,公司能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和抗周期性风险的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扩大优

势产能,丰富产品结构,降低综合成本,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投资者提供

持续回报。

5、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未来

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

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

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五、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

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

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

限公司承诺:在持续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八、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增强,能够满

足现有经营业务和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将有力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长

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无法形成相应利润,在

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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