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6-01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为山东海力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供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已实际为
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力”)于 2016 年 3
月 1 日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租赁”)签署了《融资租
赁合同》(合同编号:(2016)兴租合字第 0006 号),租赁本金人民币 10,000.00 万
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
山东海力于 2016 年 3 月 1 日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安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中安租字【201600701】),租赁本金
人民币 5,000.00 万元,租赁期限叁年。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公
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为山东海力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
1
于保证、抵押、质押)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不包含已经本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 2 亿元融资租赁担保业务),
有效期限为上述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的 2015-050 号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完成上述融资租赁担保合同的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兴泰租赁签署了《法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兴(法人)
保合字第 0006-01 号),为山东海力与兴泰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2016)兴租合字第 0006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主债权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租金、租息、逾期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因保全
担保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2、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起两年。
3、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中安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中安租字【201600704】),
为山东海力与中安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中安租字【201600701】)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租赁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或部分租金、延迟利息、提前终
止合同损失金、留购价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
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承租人应付的所有费用。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后两年。
3、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保证是不可撤销的,一经作出即不
可更改,且本保证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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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美元 4,000.00 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
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62,972.92 万元、欧元 6,800.00 万元、美元 4,000.00 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312,972.92 万元、欧元 6,800.00 万元、美元 8,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34%,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为山东海力提供担保的合同。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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