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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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

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履行集团总部控制管理职能;

2. 北京城市公司,主要包括: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主要从

事北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出租、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

3. 成都城市公司,主要包括: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阳光上东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等,

主要从事成都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出租、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

4. 天津城市公司,主要包括: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主

要从事天津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出租、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

5.上海城市公司,主要包括:

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上海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出租、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6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8%。

(二)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 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经营组织架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机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有效制

衡,保证了权力机构、经营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的协调运转。

2015年,公司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组织结构调整主要体现五大原则与方向:搭

建与国际接轨的资产管理体系,对项目进行从投资、开发、运营到退出的全周期管控;构筑

运营计划管理体系,从执行效率角度,协调项目计划执行和指标完成;完善商业管理体系的

专业条线管理闭环;集团总部职能设置聚焦于“决策”,一线业务单元职能强调“执行”;

回归资产管理公司属性,结构设计扁平化。通过本次调整,公司组织结构与公司资产管理的

战略发展方向更加匹配,管理效率提升,业务执行能力增强。

(2) 制度建设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

为保证管理制度与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岗位权限以及业务流程的一致性,2015年

公司制定了管理制度修订计划,使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指导支撑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

(3) 人力资源政策

集团总部对各区域的人力资源实行统筹管理。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

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重视员工培训

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4) 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规则、责任、创造、共赢”的经营理念,保持“专注、专业、平衡、持续”

的战略态度,致力于为投资人实现最大的价值回报,为合作商家带来最丰厚的经营收益,让

消费者感到最大的满足。

2.风险评估

公司以风险为导向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在已有的内部控制建设基础上,完善具有

本公司特色的房地产风险数据库。该风险数据库为制度完善、授权调整、权责手册修订等工

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控制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 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对岗位设置按照职责分离的控制要求制定了《关键岗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

所涉及的不相容职责进行分析、梳理,各个环节不相容职务如授权审批、业务经办、会计记

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均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

作机制。

(2) 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通过权责手册和各项制度文件,明确了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

序和相应责任。为加强公司对各业务单元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

按照《授权管理制度》,规范授权流程。

基于新的战略定位与部门职能,公司将授权体系进行了重新梳理。

(3) 财务与会计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已制定完

善的财务及核算制度体系,涵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费用管理、

资产管理、税务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与此同时,公司不

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

资料的真实、完整。

在资金管理方面,集团总部对各子公司的融资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降低资金

成本,保证资金安全。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均需集团总部审批。同时,集团

总部通过年度、月度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并对各子公司的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

适时调整资金安排。

在财务预算方面,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各项预算均需有详实的编制依据,上年

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均需董事会通过,预算执行结果与业绩考核挂

钩。

在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方面,公司使用统一的核算系统、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通过下发各项具体业务核算指引,提高账务处理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公司

建立了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每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每季度按照信息披露的

要求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各项财务报告均安排有相应人员进行复核,公司对财务报告和财务

信息的对外提供也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2015年,公司继续推行《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讲解》并组织子公司财务

部进行培训,旨在加强集团核算政策的统一性,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一致性,为保

证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反映业务实质提供支持。

(4) 全面预算控制

公司预算控制以“计划”为重点,每年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上下

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以年度经营管理任务书的形式将年度任务分解下达至各

业务单元和子公司。公司以年度预算作为组织、协调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并进一步细分为

季度、月度预算,通过定期运营情况分析和评价,实施预算动态管理和控制,对于预算追加、

预算外支出等调整进行严格把控,从而保证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5) 项目管理控制

公司加强资产管理职能,于2015年设立了资产管理部,旨在于以项目回报管理和风险控

制为核心,全链条监控项目投资、开发、运营到退出的整个周期,保证和提高股东回报。

公司从设计、成本采购、工程管理、营销管理方面全面控制项目开发和交付期间的风险,

根据“统一目标、分级管控、责任到岗”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运营管理制度》、 《设

计管理流程》、《采购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和《营销管理制

度》以及操作层面详细的配套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并定期对各项目进行专项巡检、抽检及

各部门联合检查、考核。

(6) 采购与成本控制

公司对成本管理实行统一成本科目、全过程目标成本控制和动态成本监控,各项目在总

体规划设计完成之后要求上报目标成本,经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突破。建立并维护合格供

应商数据库,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评,确保参加投标者符合公司的要求。

2015年,集团总部对采购权限进行了调整,重新梳理了需要集团总部主导的重大招投标

及采购权限,严控招投标环节,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控制采购风险。

(7) 销售与收款控制

公司在销售管理过程中遵循岗位职责分离、流程清晰等原则。同时,公司销售类项目已

采用销售管理软件进行统一录入、监控、分析和管理,实现信息系统化控制。

公司根据前期专项审计的结果,推进相关部门提升营销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

(8) 商业运营管理控制

针对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结合各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改造

租区,改善经营环境,优化客户结构,对部分租户进行调整整合,从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坚持从标准化管理入手。

2015年公司在一线业务单元设置上,对商业项目的管理架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商业项

目部及商业店面。商业项目部与商业店面的设置明确分割商业项目开业前后的部门职责,提

升了项目各阶段的经营效率。

(9) 重大投资决策控制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

的决策权限,并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保证对外股权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切实

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稳健的项目决策机制。针对投资决策带来的风险,

公司加强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力度,充分研究对外投资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重点对

投资目标、规模、方式、资金来源、风险与收益等做出客观评价,加强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

析。同时,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实施财务管理

人员的委派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稽核力度。

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进行了总结,检查投资决策流程的合规性,针对投资决策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提高投资决策流程的合规性。

(10)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坚持资产管理公司属性,结构设计扁平化。公司己构建“集团、子公司”的二级管

理架构,集团对各子公司的授权和职责划分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集团职能部门统一制定制

度,对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各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完整职能,在集团职能管控下灵活开展

经营活动;集团通过内部审计、专业检查、项目巡查等手段,检查、监督公司各层级职责的

有效履行。既能保证管控力度,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统一性,集中调动公司资源优势,又有

利于应对市场变化,提高经营灵活性。

(11) 关联交易的控制

根据公司制定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

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股东实行回避,并在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中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

2015年,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和执行流程的合规性进行了检查,总结存在的问题,提高

关联交易决策和执行流程的合规性。

(12) 对外担保的控制

公司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担保业务审批、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对担保业务

进行控制。原则上公司不对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特定担保事项则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予以实施。对外提供的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以规避由担保可能给

集团形成的损失。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由集团统一审核并控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015年,公司对担保事项进行了检查,公司现有的担保均严格遵循了上述有关规定。

(13) 信息披露的控制

公司制度规定,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开披露

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公司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制度要求,从

而避免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遗漏、误导,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2015年,通过固化信息披露事务的流程,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流程及内容的合规性。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对内和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

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积极投入使用办公信息平台、售楼管理软件、商业管理软

件、成本数据库等,一方面大幅提高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及沟通的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及时、

准确地生成各种管理报表,提升信息与沟通的广度和深度,并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的管理快报、

专项报告、运营分析等手段,为保障信息与沟通渠道畅通、提高沟通效率和效果创造了良好

条件。

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客服、营销部门通过展销会、媒介、问询、调查、信函、

电话等手段及方式就产品的相关信息与顾客进行沟通;公司除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信

息外,针对投资者还提供了电话、电子邮件、访问公司网站、网络投资者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沟通,此外,公司对外公布反舞弊邮箱,对顾客、合作方、内部员工的投诉予以记录并及时

处理。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于2015年举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活动。公司高管通过互动平台系统与全体投资者就近期

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他投资者关注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回答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加

强了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

5.监督控制

公司己经建立起集团和子公司互动联系的监督检查体系,集团内审合规部和其他专业职

能部门通过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稽核等多种形式对各业务领域的内控建设和执

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及时查错防弊,提高内控水平。内审合规部执行内部反舞弊职能,

并负责处理投诉和举报事宜,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 市场风险

2015年,房地产行业呈现企稳态势。土地交易呈现量跌价涨的态势,房地产投资增幅继

续放缓;从商品房市场看,随着楼市放松政策的逐步推进和落实,市场需求得到明显改善,

楼市去库存较为平稳;从房企资金情况看,同比仍然处于正增长区间,显示房企资金情况也

趋于好转,但整体融资环境改善不明显。总体而言,房地产行在艰难复苏过程中。从长期来

看,中国房地产行业结构性发展趋势依然任重道远,各大房企或借助产业政策推动或开拓企

业转型战略,寻求未来突破之道。

面对外部市场风险,公司积极研究市场发展趋势和特点,调整经营战略,创新经营方式;

根据市场形势,调整商业业态组合、优化顾客体验、提升运营管理和推广水平;积极引入战

略合作伙伴,吸取业内先进经验,实现优势互补;深入调研目标市场,采取灵活个性的定制

化产品开发模式,根据区域特色进行差异化的产品组合和业态搭配。公司坚持以自身品牌优

势和服务优势为立足点,强化内部资源整合。定期召开运营分析会,依据公司各部门定期通

报的经营数据、综合性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就公司经营业务、资金运转等各方面情况及时

进行汇总分析、风险判断,结合市场情况布置阶段性工作。

2. 安全风险

工程管理中心在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理方面,发挥安全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安全监管。

与监理和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各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和要求,与项目施工单位

签订安全责任书,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严格贯彻安全检查制度,进行施工安全常

态化管理。工程部领导、工程师齐抓安全与施工管理局面,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发挥了安

全职能监管作用。

在火灾风险防范方面,坚持预防为中,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硬件上不断提高建筑

火灾预防和控制的技术水平,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的演练。

在设备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公司一方面建立了设备体系化管理措施,建立了设备维护手

册和紧急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制定保养更新计划,降低设备故障风险

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根据风险特点采取重点措施,例如在汛期前进行了防汛全面检查,入

冬前进行防冻、保温检查和测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

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衡量指标,如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错报金额

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

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衡量指标,如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

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财产损失金额

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

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财产

损失。

b)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因管理失误致使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

该失误;

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

重视。

c)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 唐军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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