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宁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

来源:深交所 2016-03-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

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责任主体,如若

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责任主体,如若

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赫美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