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16-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 日(星
期三)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
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以 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的需要,并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决定公司 2016
年度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具体使用时
将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分时段提取贷款,并可在 50 亿元额度内与银行、华侨城
集团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会议同意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交易涉及公司一年内需要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支付的利息额
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对于上述委托贷款额度,会议要求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合理衡量资金
成本后,审慎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董事局会议在对《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进行表
决时,除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陈跃华先生、何海滨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 4
名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
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中的议案还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下
午 2:40 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9 楼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
贷款额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