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6-004 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短期、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降低财
务成本。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
利率的理财产品业务。
本次理财产品必须是保本型产品,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决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委托理财
的相关事宜。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 并非以中
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
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以维护股东及企业整体利益为原则,在保证正常资金需求的下,开展银
行委托理财业务。在进行委托理财时公司将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 并
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 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业务合作方保持紧密沟通, 及时
掌握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到期
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及时
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