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
公司(简称宏达实业)通知,2016 年 2 月 29 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
13,350,000 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止。
宏达实业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满足其所投资的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宏达
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54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9%,其中 242,400,000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 股为限售流通股。
上述股权质押后,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34,800,000 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8.6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2%,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240,000,000 股 , 累 计 质 押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限 售 流 通 股
294,800,000 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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