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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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 2016 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3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3月

17日 下午3:00 至 2016 年3月18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1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

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

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3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和2已由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2项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由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

-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

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

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

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3月17日17:00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20。

2、投票简称:毅昌投票。

3、投票的时间:2016年3月18日 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毅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

报价格

(元)

总议案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 3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

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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