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0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
人民币在深圳前海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名)。华塑控股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无需
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够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名称、营业范围及相关事项等,需经深圳市市场和质
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有权机构批准后方可确定。
二、交易对手介绍
1、深圳前海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广昶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
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
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以上涉
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前海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15.00%
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0.00%
深圳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 35.00%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10.00%
2、深圳金融电子结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工业区 501 厂房第二层 213 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曲显斌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融电子结算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维护及技术转让;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网络技术
开发与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
家专控商品);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含限制项目,需取得资质证书的取得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100%
3、深圳市威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玮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安全风险评估、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汽
车租赁、汽车代驾。(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
防范、秩序维护、保安培训。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汉渊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30.27%
深圳市技安科技有限公司 4.04%
深圳市威豹银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4%
深圳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 50.55%
4、深圳市鑫元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三楼南面 30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航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
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严威 25.00%
袁航 35.00%
深圳市朗铭实业有限公司 40.00%
5、深圳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北侧 7002-4 号浩铭财富广场 A 座 16G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皓
注册资本:2,44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维护;金融信息咨询,通过
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托互联网金融等
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防伪设备、柜式机具、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及销售;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业务;专业承包;防伪相关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防
伪设备、柜式机具、电子产品的加工;防伪培训。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郑玉霞 11.35%
雷林峰 1.96%
王耀辉 2.94%
张文锐 2.94%
李皓 19.48%
罗志杰 10.27%
杨贵林 8.81%
周富英 4.16%
邢伟 1.96%
施学东 7.34%
何向前 6.46%
深圳市华信天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9%
李岩松 10.15%
6、深圳高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 C 座 12 楼 12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健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
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
租赁。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房露露 30%
肖健 70%
华塑控股与上述六家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4、公司股份总数:壹亿股
5、公司股份每股金额:壹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7、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8、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票据报价交易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软件技术
开发及销售;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
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
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企业评级、信用评估、咨询;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
兴办实业;自有物业租赁。(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
登记为准)
许可经营项目:(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
准)
9、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
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认缴情况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 出资
认购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
比例 方式
深圳前海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5,000,000 25% 货币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5% 货币 第一期实收资
本5,000万,各
深圳市威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0 5% 货币 股东按比例认
深圳市鑫元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 20% 货币 缴,后续视业
务发展情况再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20% 货币 行商定补齐注
深圳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 9% 货币 册资本金。
深圳高硕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0 16% 货币
合计 100,000,000 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在现行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监管法规的框架内,通过技
术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构建服务于传统金融票据市场的产品与服务体系,提
升金融票据业务的专业度及先进性,促进我国金融市场高效、稳定地发展。
1、公司设立及股份变动管理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各方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见上文内容。
各股东应按照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的,除视同放弃该部分股份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
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
方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
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未来增资扩股的,各方均有权以相同价格按增资时各自的持股比例认购
增资,以维持其股权比例。对认购未来新增注册的价格资本,应不低于本出资协
议中各股东的出资价格。公司引入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
各方持股比例同比例稀释。
2、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董事共七名,股东深圳前海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元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硕投资有限公司各
提名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会任期为 3 年,期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三名,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两名和公司职工代表一名。
股东深圳前海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高硕投资有限公司各提名一名。职工
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每届监事会任期为 3 年,期满可连选连
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构成,其中,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任期三年。副总经理若干,由总经理
提名副总经理人选,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设立时拟设立的主要部门包括:市
场部、技术部、风控部、运营部、财务部、行政部。
3、费用及违约责任
在公司成立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公司的开办费用,
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
行分摊。
出资人一方如未按投资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出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付未
缴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守约方按各自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受偿。如
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弃股份,遇有此种情况,除违
约方应交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投资协议有关约定终止合同。
由于任一方的违约,造成投资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互联网票据新业态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导入,各类基于互联网的创新模式已经
逐渐被交易各方接受,比如纷纷兴起的电子票据交易平台和线上票据业务模式。
在金融脱媒化的发展趋势下,各方纷纷加快构建大资管票据业务创新平台,创新
发展票据托管、票据理财、票据咨询顾问以及票据代理交易等多类型跨市场票据
金融服务业务。
针对目前互联网票据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华塑控股拟联合深圳前海
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名称待定)。该公司计划充分整合各股东单位在支付结算、金融外
包服务等领域的优势资源,建立一个规范化、多功能的票据平台,为市场参与者
提供撮合、资金托管、物流仓储及票据验真等服务,使市场参与者获取全面真实
的市场信息,推进票据市场的规范运行,以达到探索改变目前票据市场存在的票
据买卖需求信息、交易价格、票据信息查询等都处于割裂的状态的目的。
本次设立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是为了充分利用深
圳前海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推动公司经营业务多元化的尝试,提高公司竞争
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由于互联网票据业务属于新兴产业,公司进入该行业
存在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票据市场的监管偏紧,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政策的不
确定性。
2、市场风险
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以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相关政策的深入
实施,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及企业开始发力互联网票据业务,公
司新进该领域,必然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
3、经营风险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纸质票据,因此互联网票据业务必然涉及
到票据的真伪审查、保管以及到期托收等问题,如果新设公司在经营管理、IT
投入、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缺漏,将导致日常经营活动出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