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2015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2 1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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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17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

情况

1、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6 年 2 月 5 日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4,417,7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4 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978,559.20 元,剩余未

分 配 利 润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进 行 分 配 ; 同 时 以 2015 年 末 总 股 本

314,417,763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14,417,7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86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14,417,76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00,462,17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7 日

2、除权除息日:2016 年 3 月 8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6 年 3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6 年 3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3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3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

券商处领取。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8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08*****300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2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3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情况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418,043 42.43% 333,545,107 466,963,150 42.43%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33,418,043 42.43% 333,545,107 466,963,150 42.4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3,418,043 42.43% 333,545,107 466,963,150 42.43%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999,720 57.57% 452,499,300 633,499,020 57.57%

1、人民币普通股 180,999,720 57.57% 452,499,300 633,499,020 57.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314,417,763 100% 786,044,407 1,100,462,17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00,462,170 股摊薄计

算,2015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838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院 8 号楼金地中心 A 座 2808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文伯

咨询电话:010-58321838

传真电话:010-58321839

邮政编码:100022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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