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收购依姆 多相关资产
及相关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
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
我们作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 认真审 阅了 关于公司拟收
”
购依姆多相关资产及相关 关联交 易的议案 , 并就丬该议案提交第 五属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前予 以认可 。在对有 关情况调查了解 , 并听取公司董事会
公司
和经理层有关人 员的相关意见 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 的原则 , 我们对本次
拟收购依姆 相关资产 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 、有效 , 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 规和规 范性
,
文件规定 的情形; 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 定价符合公平原则
合 公司实际利益 , 公司可 以借助标 的资产 已有的在心血管领域的优势和国际销售
一
网络 , 进 步促进公司 的发展 ,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 为公司的健康 、稳定发展
奠定基础 。
(以下无 正文 )
(本 无 正文 ,仅为 公司拟收购依姆多相关资产乘相关关联交
独 签名 :
文兴 (签名 )
饶 洁 (签名 )
刘小进 (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