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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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西藏药业”)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西藏药业近年来发展状况

2013-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水平有所下降。2013 年,公司营业收入

140,222.12 万元,同比增长 14.81%;实现净利润 2,396.14 万元,同比下降 21.44%。

2014 年,公司营业收入 166,803.60 万元,同比增长 18.96%;实现净利润 2,020.89

万元,同比下降 15.66%。

2014 年 10 月 29 日,相关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康哲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 26.61%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至此,康哲医药及其一致行动

人和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26.61%的股份和 21.62%的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刚先生、陈达彬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预计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4 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 320%左右。

2、收购标的资产对公司的积极影响

(1)IMDUR 属于心血管领域的一线品牌

IMDUR 作为治疗心血管疾病的经典药物,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实践验证,在

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中已建立较强的优势,国内外均有心血管疾病相关指南提到或

推荐该类药物作为抗缺血治疗的一线用药。IMDUR 为长效制剂,缓释型的单硝

酸异山梨酯特殊的药代动力学决定了其适宜于长期抗缺血治疗。其临床应用广泛,

医生与患者认知度高,是冠心病抗缺血治疗不可或缺的重要药物之一,至今仍是

治疗冠心病有效的药物,在心血管用药中占据重要地位,属于心血管领域的一线

品牌。

1

(2)IMDUR 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空间

根据 ASTRAZENECA 提供的数据,IMDUR 在 2013-2015 年的平均毛利率

为 82.37%,2015 年 IMDUR 在全球市场(美国除外)的销售收入为 56,670,182.00

美元。若适当地进行主动推广,IMDUR 仍有很大机会快速扩大销售规模,存在

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3)将和公司的现有产品产生协同效应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新活素和诺迪康,从临床应用范围看,IMDUR 和本

公司已有的上述两个主要产品同属于心血管领域,由于作用机制不同,且针对适

应症的不同病程阶段,三者不但非竞争产品,反而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从而为临

床医生提供完整的治疗策略及药物选择,并有利于加强公司旗下产品在心血管领

域的品牌建设。新活素、诺迪康和 IMDUR 同属心血管领域,也有利于各自市场、

学术资源的共享,进一步促进各自的发展。

(4)获取海外资源,打开国际市场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延续 IMDUR 产品现有的海外经销渠道,并通过与海

外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同时在药物注册和管理方面与海外

领先的专业服务公司合作,从而将公司的业务布局拓展到全球范围,建立并有效

利用海外的资源为公司现有产品打开国际市场。同时,经过本次收购,公司将完

成与全球领先的跨国医药巨头的战略合作,将大大提升对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声

誉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实现“从雪域高原迈向全世界”的战略定位具有重要的

里程碑意义。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为推动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稳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突破公司发展的瓶颈、

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

IMDUR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可以借助标的资产

已有的在心血管领域的优势和国际销售网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业务结构,为公

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收购 IMDUR产品、品牌和相关资

1 124,142.20 124,142.20

产(存货另计)

2 补充流动资金 25,857.80 25,857.80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注 1:收购 IMDUR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存货另计)的交易总价为 1.9 亿美元,以

北京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资产购买协议》签署日)人民银行发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6.5338 元计算,折合人民币为 124,142.20 万元。

注 2:公司将使用募投项目中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并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相关约定,

收购 IMDUR存货。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则多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

(一)收购 IMDUR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

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EVEREST FUTURE 与 ASTRAZENECA AB 签署资

产收购协议,拟向 ASTRAZENECA AB 及其附属公司收购 IMDUR 在除美国外的

全球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与 IMDUR 相关的所有的商标、技术诀窍、商誉、产品

记录、库存、注册批准及注册信息中所含之权利和利益。

1、IMDUR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情况

(1)商标

3

商标是指在除美国外的全球范围内,与产品专属相关的 71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

的 93 个注册商标和应用,具体包括“依姆多”、“IMDUR”、“MONODUR”及

“DURONITR”三个文字商标以及其他 5 个图形商标。

(2)技术诀窍

技术诀窍是指在除美国外的全球范围内,与产品生产相关的技术、标准、

商业秘密、信息、记录、工艺、过程、文档、数据以及其他以有形方式明确的专

有信息。

(3)商誉

商誉是指在除美国外的全球范围内,与产品专属相关的且与卖方及其附属

公司使用商标相关的卖方及其附属公司的商誉(不包括与“ASTRAZENECA”或

其他 ASTRAZENECA 标识相关的商誉)。

(4)产品记录

产品记录是指除美国外的全球范围内,由卖方所有的与产品专属相关的开

发产品所必需的电子记录,包含临床、质量保证、药物安全、需求、供应及分销、

商业服务、采购信息及合规信息的记录。

(5)注册批准及注册信息

注册批准及注册信息是指在除美国外的全球范围内,政府机关授予的与产品

生产、进口、推广、营销、分销及出售相关的有效上市许可、许可证书和批准及

其相关信息。

2、IMDUR产品情况

(1)硝酸酯类产品分类情况

目前治疗冠心病的药物主要为硝酸酯类、钙拮抗剂、β 受体阻滞剂等。其中

硝酸酯类药物自 1867 年应用于临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此类药物包括硝酸甘

油、二硝酸异山梨酯、单硝异山梨酯、戊四硝酯等,具有起效快、疗效确切、经

济方便等优点。同时,随着临床的应用,其治疗范围在不断扩大,目前已广泛应

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发作、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4

肺水肿以及严重主动脉高压等。至今仍然是治疗冠心病最有效的第一线药物,在

心血管系统用药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硝酸酯类产品临床最常用的是单硝酸异山梨酯、硝酸甘油和硝酸异山梨酯。

单硝酸异山梨酯:又称 5-单硝酸异山梨酯,长效药物,是较新一代的硝酸酯

药物,临床的合理剂型有口服普通片和缓释剂型,在胃肠道吸收完全,无肝脏首

过清除效应,生物利用度接近 100%。母药无需经肝脏代谢而直接发挥药理学作

用,普通片 30-60min 起效,作用持续 3-6h,缓释片 60-90min 起效,作用可持续

约 12h,半衰期为 4-5h。在肝脏经脱硝基代谢为无活性产物,主要经肾脏排出,

其次为胆汁排泄。肝病患者无药物蓄积现象,肾功能受损对本药清除亦无影响,

可由血液透析清除。缓释 5-单硝酸异山梨酯 1 次/d 给药,可提供 10-12h 的硝酸

酯低浓度期,即可避免耐药性的发生,又可预防反跳性心绞痛,适宜于长期治疗,

医生与患者认知度高,从而决定了在医院用药的地位,已成为具有市场前景的品

种。

硝酸甘油:短效药物,硝酸甘油是硝酸酯的代表药物,易从口腔黏膜、胃肠

道和皮肤吸收,有舌下含片、静脉、口腔喷剂和透皮贴片等多种剂型。舌下含服

吸收迅速完全,生物利用度可达 80%,2-3min 起效,5min 达最大效应,作用持

续 20-30min,半衰期仅为数分钟。若口服给药,肝脏的首过清除效应明显,生

物利用度不足 10%。硝酸甘油在肝脏被迅速代谢为两个几乎没有活性的中间产物

1,2-二硝酸甘油和 1,3-二硝酸甘油,经肾脏排出,血液透析清除率低。

硝酸异山梨酯:长效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的常用剂型包括口服平片、缓释片、

舌下含片以及静脉制剂等。口服吸收完全,肝脏的首过清除效应明显,生物利用

度为 20%-25%,平片 15-40min 起效,作用持续 2-6h;缓释片约 60min 起效,

作用可持续 12h。舌下含服生物利用度约 60%,3-5min 起效,15min 达最大效应,

作用持续 1-2h。硝酸异山梨酯母药分子的半衰期约 1h,活性弱,主要的药理学

作用源于肝脏的活性代谢产物 5-单硝酸异山梨酯,半衰期 4-5h,而另一个代谢

产物 2-单硝酸异山梨酯几乎无临床作用。代谢产物经肾脏排出,不能经血液透析

清除。其静脉注射、舌下含服和口服的半衰期分别为 20min、1h 和 4h。

(2)IMDUR 在中国境内上市情况

IMDUR,中文名:依姆多,指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1985 在欧洲上市,

5

20 世纪 90 年代进入我国市场。目前原料药进口,制剂国产,从原料到生产整个

工艺有保障,缓释技术成熟且质量稳定,非常适宜长期抗缺血治疗。

(3)IMDUR 在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美国除外)上市许可情况

IMDUR 目前在超过 61 个国家或地区取得了上市许可,具体如下:

大洲 国家 大洲 国家

中国(境内) 瑞典

香港 荷兰

澳门 丹麦

菲律宾 挪威

印度 希腊

尼泊尔 葡萄牙

土耳其 拉脱维亚

柬埔寨 意大利

台湾地区 法国

越南 斯洛文尼亚

欧洲

马来西亚 捷克

印尼 奥地利

亚洲

韩国 爱尔兰

巴基斯坦 爱沙尼亚

新加坡 英国

巴林 立陶宛

伊朗 冰岛

约旦 塞浦路斯

阿联酋 芬兰

科威特 马耳他

阿曼 南非

伊拉克 肯尼亚

斯里兰卡 纳米比亚

其他 尼日利亚

非洲

墨西哥 乌干达

哥伦比亚 埃及

南美洲

巴西 苏丹

阿根廷 博茨瓦纳

加拿大 新西兰

北美洲 库拉索岛 大洋洲

澳大利亚

巴拿马

(4)IMDUR 市场规模

IMS 数据显示 MATQ2/15(2014 年第三季度至 2015 年第二季度)全球硝酸

类药物销售规模超过 12 亿美金,销售排前的 10 个分子中,前三名为:单硝酸异

6

山梨酯(ISMN)、硝酸甘油(NTG)、硝酸异山梨酯(ISDN),该三大品种占据

了 90%以上的份额,其中单硝酸异山梨酯销售额约为 5 亿美金。

根据 IMS 数据,2014 年中国境内单硝酸异山梨酯销售额为 178,720,032 美金。

其中销售额较大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金额

鲁南贝特的欣康(片剂、分散片和缓释片) 75,865

IMDUR 12,839

珠海许瓦兹的异乐定 11,691

根据 ASTRAZENECA 提供的数据,2015 年 IMDUR 全球(美国除外)销售

收入 56,670,182.00 美元,全球销售额权重国家/地区前三名为:中国(37.27%,

含香港),亚洲(30.95%,不含中国),欧洲(22.34%)。中国是 IMDUR 最重要

的单一市场,在全球市场的权重逐年增加,现已超过 1/3。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比例(%)

中国(含香港) 37.27

亚洲(不含中国) 30.95

欧洲 22.34

其他 9.44

合计 100

从上述全球和中国市场规模可以看出,与硝酸异山梨酯和硝酸甘油相比,单

硝酸异山梨酯占比较大;中国单硝酸异山梨酯类药物市场中,IMDUR 仍具有较

大的增长空间。

3、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ASTRAZENECA AB 或其附属公司拥有标的资产并且从事与产品相关的活

动,包括相关的生产、进口、出口、使用、销售、商业化、分销、推广、营销活

动。

4、标的资产产品主要销售情况

IMDUR 目前在超过 47 个国家或地区销售,具体如下:

大洲 国家 大洲 国家

7

中国(境内) 瑞典

香港 荷兰

菲律宾 丹麦

印度 挪威

土耳其 希腊

澳大利亚 葡萄牙

台湾地区 拉脱维亚

越南 意大利

马来西亚 爱尔兰

欧洲

印尼 爱沙尼亚

亚洲

韩国 英国

巴基斯坦 立陶宛

斯里兰卡 冰岛

新加坡 塞浦路斯

泰国 芬兰

沙特阿拉伯 马耳他

巴林 斯洛伐克

阿联酋 西班牙

科威特 南非

阿曼 埃及

安哥拉

南美洲 墨西哥

非洲 肯尼亚

利比亚

北美洲 加拿大 莫桑比克

其他

2013-2015 年,IMDUR 全球(除美国外)的销售收入如下:

销售收入 毛利

年份 毛利率

(USD) (USD)

2013 64,790,134.00 53,060,201.00 81.90%

2014 60,584,424.00 50,406,534.00 83.20%

2015 56,670,182.00 46,483,955.00 82.03%

注:上述数据来自 ASTRAZENECA AB,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5、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阶段,资产评估机构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预评估,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标的资产的预估值

为 1.96 亿美金。最终估值结果以资产评估机构的最终评估报告为准。

8

6、资产收购的交易结构及相关协议

(1)交易结构

托管代理人

托管金额

康哲药业 托管金额

担保

100%

EVEREST FORTUNE

资产收购 ASTRAZENECA AB

西藏药业

100% 资产收购

EVEREST FUTURE

康 哲 药 业 , EVEREST FORTUNE , EVEREST FUTURE 及 卖 方

ASTRAZENECA AB 签署资产购买协议,EVEREST FUTURE 是本次资产收购协

议的首选收购方,EVEREST FORTUNE 是备选收购方,康哲药业是担保方,为

收购方承担完全的担保责任以及代收购方支付首期金额 1 亿美金及预估库存价

值 400 万美金。在完成日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就本次资产收购以及康哲药业向其

提供的担保和资金支付(借款)的关联交易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如股东

大会批准,EVEREST FUTURE 将和卖方在完成日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如股东

大会未批准,EVEREST FORTUNE 将取代 EVEREST FUTURE 成为资产购买协

议下的收购方,EVEREST FORTUNE 将在完成日与卖方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

在协议签署时,康哲药业作为担保方,代收购方支付的首期金额及预估库存

价值款项打入托管代理人的托管账户。在完成日时,该款项将以 EVEREST

FUTURE 或 EVEREST FORTUNE 的名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结果确定最终收购

方)打入卖方指定账户。如股东大会批准,则该笔款项将构成康哲药业与公司控

制的 EVEREST FUTURE 之间的借款。第二期款 0.9 亿美金于完成日后一年支付

(以下简称“第二期款项”)。

9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收购交易、EVEREST FUTURE 开始受让标

的资产后,在 EVEREST FUTURE 应支付第二期款项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3、EVEREST FUTURE 未能履行《资产购买协议》项下的第二期款项支付

义务;

4、中国发展改革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对上述资产收购、或

公司对 EVEREST FUTURE 增资/提供借款等事项不予批准/备案。

公司应将所持 EVEREST FUTURE100%的股权按 EVEREST FUTURE 注册

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康哲药业或康哲药业指定公司,EVEREST FUTURE 自资产收

购协议签署生效日至 EVEREST FUTURE 100%股权转让日(“过渡期”)的损益

归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EVEREST FUTURE,在过渡期内本公司不分享 EVEREST

FUTURE 的收益亦不分担 EVEREST FUTURE 的亏损,EVEREST FUTURE 无需

向康哲药业支付其已向转让方 ASTRAZENECA AB 支付的款项及已提供给

EVEREST FUTURE 的运营资金借款(如有)及相应利息。

(2)资产收购相关协议

①资产购买协议

(1) 签约方

出售方:AstraZeneca AB

收购方:EVEREST FUTURE 或 EVEREST FORTUNE

担保方:康哲药业

(2) 产品及区域

产品为药品 IMDUR ,区域范围为除美国以外的全球。

(3) 转让资产

转让资产的范围包括:与产品相关的商标、技术诀窍、商誉、产品记录、库

存、注册批准及注册信息中所含之权利和利益。

10

(4) 责任分担

自完成日起,与转让资产及产品有关的全部责任及完成日后生产或销售的产

品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收购方承担;完成日前与转让资产及产品有关的全部责任由

出售方承担。

(5) 完成日

完成日,如果 EVEREST FUTURE 获得了相关批准,则 EVEREST FORTUNE

不再拥有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如果 EVEREST FUTURE 未获得相关批准,

则 EVEREST FORTUNE 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收购方,EVEREST FUTURE 不再拥

有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6) 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

a. 购买价格:总额为 1.9 亿美元加完成日的库存价值(合同签署日预估为

400 万美元,并在完成日后根据完成日的实际库存价值进行调整)。

b. 支付方式:协议签署日,担保人已将 1 亿美元及预估库存价值(合称为“托

管金额”)支付至托管账户;完成日,托管金额将支付给出售方;完成日后的第

一个周年日,收购方现金支付 9000 万美元给出售方。

(7) 资产交接

协议完成后,双方将指定转换经理及相关工作小组按约定配合完成注册批准

更换等资产交接工作。

(8)协议签署日:2016 年 2 月 26 日

②转换服务协议

(1) 签约方

服务提供方:AstraZeneca AB

服务接受方:即资产购买协议的收购方,EVEREST FORTUNE 或 EVEREST

FUTURE,取决于 EVEREST FUTURE 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2) 服务内容

a. 知识产权服务(商标),转移 AstraZeneca AB 及其附属公司拥有及占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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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重要数据副本,按照标准格式,使收购方可于其商标管理系统建

立“复制文件”。

b. 财务服务,包括销售报告服务及从销售订单到现金的市场代管服务;

c. 注册服务,包括注册服务、药物警戒服务、医学信息、临床开发、质量

保证等;

d. 技术转让及供应链服务,包括技术转让、需求计划、供应计划、从

AstraZeneca AB 工厂到服务接受方或其指定方的分销服务,进出口操作、库存管

理、包装设计管理、商业生产及供应服务、采购服务等;

e. 商业服务,包括招标、协助接受方建立供应及经销协议等。

(3) 服务期限及终止

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每项服务已设定合理的服务期限,经双方书面协

商一致可延长,但全部服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中国境内市场 4 年;除中国境

内以外的其他市场 3 年。

(4)协议签署情况:将于完成日确定最终资产收购方后签署。

③供货协议

(1) 签约方

供应方:AstraZeneca AB

采购方:即资产购买协议的收购方,EVEREST FORTUNE 或 EVEREST

FUTURE,取决于 EVEREST FUTURE 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2) 供应期限

a. 中国境内以外的市场:最长 2 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1 年。

b. 中国境内市场:3 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6 个月。

(3) 协议签署情况:将于完成日确定最终资产收购方后签署。

④商标转让协议

(1) 签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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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AstraZeneca AB

受让方:即资产购买协议的收购方,EVEREST FORTUNE 或 EVEREST

FUTURE,取决于 EVEREST FUTURE 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2) 转让商标范围

区域范围内与产品 IMDUR 相关的商标。

(3) 协议签署情况:将于完成日确定最终资产收购方后签署。

⑤商标许可协议

(1)签约方

许可方:AstraZeneca AB

被许可方:即资产购买协议的收购方,EVEREST FORTUNE 或 EVEREST

FUTURE,取决于 EVEREST FUTURE 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2)许可商标的范围

许可方或其附属公司在区域内拥有的,含有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文字、名称、

标识、符号或标识组合的 DURULES 或 DURETTES 名称(包括文字、艺术字、

标语、标识或手写形式或前述的组合)的所有商标。

(3)许可授权

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为非独家、永久、已全部

付清、免许可费、不可转让(但可转让给附属公司及其指定方)许可;被许可方

可以在产品、产品标签上及推广材料中使用。

(4)协议签署情况:将于完成日确定最终资产收购方后签署。

⑥托管协议

(1) 签约方

托管人:AstraZeneca AB 及康哲药业

受托人:Law Debenture Trust Corporation 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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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托管事项

a. 康哲药业将 1 亿美元及预估库存价值 400 万美元(合称为“托管金额”)

存入托管账户;

b. 完成日托管人将托管金额转给 AstraZeneca AB 的账户。

7、项目审批与备案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境外资产,还须经发改委部门、商务

主管部门及外汇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本次收购 IMDUR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后的资产业务整合效

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节省财务成本,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中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不超过 25,857.8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支付包括完成日存货的购买价款、全球市场上市许可证和生产转换服务

费、经销渠道交接费用、市场接管后的市场和销售费用及行政管理费用(含人

工、差旅、办公费用等)、康哲药业垫付资金的利息(含资产收购首期支付款项

1 亿美金、垫付的存货购买价款、EVEREST FUTURE 资产交割和业务维持的借

款所产生的利息)等及其他营运资金,预计占公司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的 17.24%。

2、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31.43%,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分别为 2.45 和 1.09。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

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偿债能力得到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

增强。同时,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财务风险和

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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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管理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践行“从雪域高原迈向全世界”的发展战略的

重大举措,通过内生和外延等多种方式拓展公司业务、推动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发

展,力图将公司打造成拥有知名品牌和强有力盈利能力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中国

医药企业。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加强西藏药业旗下产品在心

血管领域的品牌建设,使公司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产品系列进一步丰富,并巩

固和拓展公司海内外的经销渠道,扩大公司的发展平台,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紧张

的形势。

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市场占

有率和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大幅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形

成持续现金流量,有利于公司原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公司全面快速

的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参见“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6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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