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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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者“本保荐机构”)作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或者“公司”)2015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

职调查,就福能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26 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93,478,251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9,999,90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663,478.25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1,336,430.9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 48,914 23,200

2 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 43,194 30,400

3 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 46,901 34,900

4 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 45,845 37,000

1

5 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 40,071 32,500

6 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 30,053 19,500

7 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 47,259 42,500

8 偿还借款 - 50,000

合 计 27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

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已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85,552,459.8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 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 232,000,000.00 98,929,879.56

2 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 304,000,000.00 143,961,667.26

3 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 349,000,000.00 95,966,134.25

4 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 370,000,000.00 82,159,795.79

5 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 325,000,000.00 48,249,732.78

6 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 195,000,000.00 52,177,216.70

7 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 425,000,000.00 74,259,665.46

8 偿还借款 500,000,000.00 489,848,368.07

合 计 2,700,000,000.00 1,085,552,459.87

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319 号”《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福能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5,552,459.87 元。公司监

2

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置换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福能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

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福能股份上述募集

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兴业证券同意福能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本页以下部分无正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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