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2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
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将位于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土地
证书号为“沧高国用(2015)第 005 号”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位于该出让地块
上所有权证书号为“房产证沧字第 00048847 号” 的房屋建筑物转让给河北沧州
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金为 4,812.97 万元。《沧州明珠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沧州明珠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52 和 2015-053 号。
截止目前,已转让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完成,按照交易双方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资产转让金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 90
日内付清。目前该款项尚未支付。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