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7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上午 9:00 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并主持,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5,338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4,000 万股增加至 5,338 万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 5,338 万元。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47 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 1,33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4,000 万股增加至 5,338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 万元增加至 5,338 万元,现拟将《公司章程》中
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包括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
公司类型
资或控股) 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肆仟万元整 伍仟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两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项目 签署银行 账户名称 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 民生银行松江支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 补充流动资金及年产新型药
专户一 行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用包装材料 6000 吨
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 补充流动资金及年产新型药
专户二 行松江支行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用包装材料 6000 吨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林武辉先生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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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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