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01300003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01300003 号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
生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智飞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智飞生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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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富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伟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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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0 年 8 月 24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智飞生物
制 品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0]1158 号)的批复意见,本公司获准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
新股。2010 年 9 月 13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4,000 万股(发
行价 37.98 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实收资本变更情况出具了“中瑞
岳华验字[2010]第 237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9 月 16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东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
币 40,000,000.00 元(肆仟万元整)。社会公众股股东以货币资金实际缴纳出资
1,519,200,000.00 元(壹拾伍亿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在扣除全部承销及保荐
等费用 76,864,000.00 元和其他发行费用 9,133,052.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433,202,947.85 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增加
资本公积人民币 1,393,202,947.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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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以前年度累计 本年累计 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 1,433,202,947.85 1,433,202,947.85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48,118,487.41 147,639,629.03 795,758,116.44
其中: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04,337,060.08 40,493,060.51 344,830,120.59
产业化基地项目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
112,585,491.38 4,891,967.42 117,477,458.80
术改造项目
智飞生物仓储物流基地及营销网
42,848,951.90 813,858.45 43,662,810.35
络建设项目
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项目 48,150,051.35 19,983,362.69 68,133,414.04
AC-Hib 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130,983,685.45 63,555,958.58 194,539,644.03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生物制品生产及研发中心二期项目
—重组结核杆菌 SAT6- 10 变态反应 9,213,247.25 17,901,421.38 27,114,668.63
原产业化项目(原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
间项目)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00.00 180,979,347.85 340,979,347.8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7,736,678.66 20,030,498.37 127,767,177.03
减: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82,821,139.10 -158,588,478.51 424,232,660.5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保持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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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及 12 月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2010 年 11 月用募集资金
11,336.22 万元投资全资子公司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用于注射用
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安徽智飞龙科马公司就该部份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0 年 12 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 年 11 月用募集资金 46,252.69 万元投资子公司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绿竹公司”)用于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产业化基地
项目及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北京绿竹公司就该部份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于 2010 年 12 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单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经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超募资金 36,166.87 万元投资“AC-Hib 三
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后经 2014 年 5 月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将上述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35,963.00 万元。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绿竹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以对该子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按工程建设进度注
入项目资金,并于 2011 年 6 月注资 20,000 万元,北京绿竹公司就该部份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11 年 7 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剩余 15,963.00 万元于 2015
年 2 月注入。2015 年 7 月,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项目投资
金额调整为 30,684.20 万元,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智飞绿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2012 年 1 月,北京绿竹公司为方便业务办理,撤销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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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北京西单支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相应余额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崇文门支
行,并于 2012 年 2 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9 月公司撤销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募集资
金专户,相应余额转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原有专户,并于 2012 年
9 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
2013 年 7 月公司注销原在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相应余额转入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并于 2013 年 7 月联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
与恒丰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
1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后更名为“安徽
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制品生产及研发中心二期项目—重组结核杆
菌 ESAT6- 10 变态反应原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以增资的方式注入项目资金 16,000.00 万元,
并于 2014 年 5 月 4 日,智飞龙科马连同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及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4 年 8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2015 年 7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12,819.13 万元(不含利息)的
闲置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款类型 存储余额(元)
802310010122701723 活期 162,445.89
恒丰银行重庆分行 802310010122908220 6 个月定期 58,000,000.00
小计 58,162,4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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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款类型 存储余额(元)
浦发银行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83180154700000053 活期 1,546,830.60
(智飞生物仓储物流基地及
83180167010000533 3 个月定期 7,035,000.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小计 8,581,830.60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499010100100255494 活期 37,988.16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小计 37,988.16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499010100100506797 活期
495,586.65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生物制品生产及研
499010100200950028 7 天通知 140,528,668.28
发中心二期项目—重组结核
杆菌 ESAT6- 10 变态反应
小计 141,024,254.93
原产业化项目
0127014170008627 活期 910,240.96
702587065 7 天通知 2,000,000.00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703468201 7 天通知 40,000,000.00
崇文门支行(北京智飞绿竹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 703474861 7 天通知 5,000,000.00
地项目) 703436283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小计 67,910,240.96
0127014170008635 活期 2,390,716.50
703064159 7 天通知 4,000,000.00
703467590 7 天通知 15,000,000.00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崇文门支行(AC-Hib 三联结 703474757 7 天通知 16,000,000.00
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703167208 结构性存款 65,000,000.00
703435692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小计 132,390,716.50
35120188000054786 活期 125,183.55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
35120181000085776 3 个月定期 15,000,000.00
行(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
35120181000080881 7 天通知 1,000,000.00
项目)
小计 16,125,183.55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424,232,6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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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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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值) 143,320.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861.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673.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含部分变更) (3)=
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2)/(1)
承诺投资项目
38,593.19 38,593.19 4,049.30 34,483.01 89.35% GMP认证的准备工作已完成,进入认
1、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目 否 2014年11月30日 否
证程序
是 11,336.22 11,336.22 489.20 11,747.75 103.63% 2013年11月30日 2,568.21 否 否
2、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否 7,659.50 7,659.50 1,998.34 6,813.34 88.95% 2014年11月30日 项目已全部完工,已投入使用 否
3、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项目
否 4,949.25 4,949.25 81.38 4,366.28 88.22% 2014年6月30日 不适用 否
4、智飞生物仓储物流基地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2,538.16 62,538.16 6,618.22 57,410.38 91.8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36,166.87 30,684.20 6,355.60 19,453.97 63.40% 2015年12月31日 正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否
2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制品生产
及 研发中心二期项目—重组结核杆菌ESAT6- 10变态 16,000.00 16,000.00 1,790.15 2,711.47 16.95% 2018年3月1日 项目处于建设期 否
反应原产业化项目(原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项目)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8,615.26 34,097.93 18,097.93 34,097.9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0,782.13 80,782.13 26,243.68 56,263.37
合计 143,320.29 143,320.29 32,861.90 113,673.75
1、智飞生物仓储物流基地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除 ERP 子项目之 OA 系统尚未实施外, 其他项目均已投入使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因市场变化,经济效益指标与目标计划相比还有较大差异,本年度实现效益为2,568.21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 80,782.13 万元,截止2015年12月 31 日已安排使用 80,782.13万元,其用途及使 用进展如下:
1、 2011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6,166.87 万 元投入“AC-Hib 三联疫苗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智飞绿竹负责实施;公司以增资方
式,按工程建设进度注入项目资金。2014 年 5 月 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由36,166.87万元调整为 35,963.00 万元.公司于2011 年 6 月先期注入项目资金 20,000.00
万元,剩余 15,963.00 万元于2015年2月注入。 2015 年 7月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由35,963.00 万元调整为 30,684.20 万元,本项目减少的投资额 5,278.80
万元用于智飞绿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经 2011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2013 年 7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以闲置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
。2014 年 1 月 24 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超募资金专户。
4、经2014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以 1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结核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后更名为"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制品生产及研
发中心二期项目—重组结核杆菌ESAT6- 10变态反应原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4 年 4 月以增资的方式注入项目资金 16,000.00 万元。
5、2014 年 8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归
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6、经 2015 年 7月 9 日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剩余12,819.13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建于安徽龙科马公司现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3号,基于未来长远发展考虑,实施地点变更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药工业产业园区KD2-1地块。
1、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其项目设计﹑资金使用及实施有部分 变更,但不构成实质性的改变或影响。
2、根据预测的产品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利用情况,及在建产业化基地的设计功能, 为充分利用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公司对“AC-Hib 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进行优化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整,在投资规模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与在建“智飞绿竹产业化基地”有机结合,统 筹规划,减少多糖-蛋白结合车间和产品分包装生产线,增加了重要原料生产能力和产成品仓储能力,
使生产布局更加合理完善,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需要。调整后该项目投资额由 36,166.87 万元变更为 35,963.00 万元。
3、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结合国内行业发展现状,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考虑到未来产品市场需求及生产规模,公司进一步科学合理布局流脑和Hib系列疫苗生产资源,避免重复投
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AC-Hib 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进一步优化实施。调整后该项目投资额由35,963.00万元变更为30,684.2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3月份置换2010年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款1,693.2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1) 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 11,336.22 489.20 11,747.75 103.63% 2,568.21 否 否
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2013年11月30日
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 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 30,684.20 6,355.60 19,453.97 63.40% 正在办理竣工 否
业化项目 化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备案手续
变更原因:1、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建于安徽龙科马公司现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3号)厂区内实施,因厂区 空
地狭窄,无法再作任何发展布局,基于未来长远发展考虑,实施地点变更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工业产业园区KD2-1地块。
2、根据预测的产品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利用情况,及在建产业化基地的设计功能,为充分利用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公司对“AC-Hib 三 联
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进行优化调整,通过变更部分实施方式,在投资规模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与在建“智飞绿竹产业化基地”有机结合,统筹 规
划,减少多糖-蛋白结合车间和产品分包装生产线,增加了重要原料生产能力和产成品仓储能力,使生产布局更加合理完善,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需要。 调
整后该项目投资额由 36,166.87 万元变更为 35,963.00 万元。
3、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结合国内行业发展现状,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考虑到未来产品市场需求及生产规模,公司进一步科学合理布局流脑和 Hib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 系列疫苗生产资源,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AC-Hib 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进一步优化实施。调整后该项目投资额由35,963.00万 元变更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为30,684.20万元。
具体项目)
决策程序:1、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于2011年1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
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书面意见,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份实施方式;2011年2月16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变更于2014年4月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书面 见,
并于2014年5月16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AC-Hib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进一步优化变更于2015年7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
均出具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7月27日经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上述情况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及时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因市场变化,经济指标与目标计划相比还有较大差异,本年度实现效益为2,568.21万元。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
不适用。
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