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9 12: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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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 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巩固公司新能源电力

龙头地位,积极推进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 1450MW 风电机组的立项及建

设,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

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1 亿元入股,股份占比 100%。

(二)201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陆丰宝

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占注册资本 100%。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5、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能源电力生产、

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上述各项基本情况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推进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

1450MW 风电机组的立项及建设,是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发电政策、深

入贯彻公司“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做大做强新能

源电力,实现公司新能源电力的两大板块——资源综合利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

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驾齐驱、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新能源电力的专业化、规模化、

国际化、品牌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新设全资子公司需组建新的团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管理水平能否适

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是影响该子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的首要因素。公司

将为新设立公司提供人员、技术、市场及管理经验的有力支持,协助新设立公司

建立健全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

(一)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根据设立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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