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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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润邦股

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

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项海、任松

洁、周立新、陈赵扬、周建辉、孙玉珍、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钱江创投”)购买其合法持有的浙江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洁环境”)合计 71.67%股权,其中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各占 50%(以下简

称“本次收购”);同时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15,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该议案内容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为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周建辉、孙玉珍、

钱江创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正洁环境 71.67%股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作为评估基准日,正洁环境 100%股权预估值约为 38,200 万元,71.67%股权的对

应预估作价约为 27,377.176 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

协商确定。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

按照本次标的资产预估值 27,377.176 万元计算,润邦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向

交易对方支付其所持标的资产对应价值 50%的对价,即 13,688.588 万元;以现金

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其所持标的资产对应价值 50%的对价,即 13,688.588 万元。

本次收购具体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和现金支付对价金额,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另

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

本次收购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本次收购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润邦股份股票交易

均价,即 10.4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发行价

格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如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在证监会核准本次收购前,当公司

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

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决议公告日(含当日)至本次重组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

就之日”:

(1)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润邦股份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收盘后停牌)收盘点数(即 9,936.27 点)跌幅超过 20%;

(2)深证制造业指数(代码:39923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润邦股份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收盘后停牌)收盘点数(即 1,741.84 点)跌幅超过 20%。

自上述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润邦股份可

就价格调整方案的实施召开董事会,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调整方案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由公司董事会决定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作为市场参考价,并确定不低于该市

场参考价的 90%作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的调整不影响标的资产的定

价,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重新确定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正洁环境 100%股权预估值约为 38,200

万元,71.67%股权的对应作价约为 27,377.176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各

占 50%。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0.42 元/股和正洁环境 71.67%股权的预估作价计算,润

邦股份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合计约为 13,136,837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股正洁环 出售股权 获得现金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发行对象 对价总额(元)

号 境股权比例 比例 (元) (股)

1 项 海 33.06% 23.14% 88,402,440.00 44,201,220.00 4,241,959

2 任松洁 23.61% 16.53% 63,133,140.00 31,566,570.00 3,029,421

3 周立新 15.11% 10.58% 40,404,140.00 20,202,070.00 1,938,778

4 陈赵扬 9.44% 6.61% 25,242,560.00 12,621,280.00 1,211,255

5 周建辉 8.50% 5.95% 22,729,000.00 11,364,500.00 1,090,642

6 钱江创投 5.56% 5.56% 21,239,200.00 10,619,600.00 1,019,155

7 孙玉珍 4.72% 3.30% 12,621,280.00 6,310,640.00 605,627

合计 100.00% 71.67% 273,771,760.00 136,885,880.00 13,136,837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数量,由润邦股份和交易对方根据经具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并需经润邦股

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润邦股份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

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交易对方钱江创投承诺:如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正洁环

境权益持续时间不满 12 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时

持有正洁环境权益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交易对方周建辉承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36 个月之后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假设本次收购在 2016 年度实施完成的情况,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6 年度

实施完成,以此类推)

解禁期 可减持股份比例 股份减持应满足的前提条件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正洁环境已足额

兑现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累积预

测净利润;或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

第一期 80%

周建辉、孙玉珍(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

已按约定足额完成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计入

80%的比例范围内)

第二期 100%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

注:股份锁定期内,未达到“股份减持应满足的前提条件”的,周建辉所持

有的对应“可减持股份比例”的股份则继续锁定。

交易对方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孙玉珍承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12 个月之

后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假设本次收购在 2016 年度实施完成的情况,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6 年度

实施完成,以此类推)

累积可减持股份

解禁期 股份减持应满足的前提条件

比例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正洁环境已足额

第一期 20%

兑现 2016 年度预测净利润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正洁环境已足额

第二期 50%

兑现 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积预测净利润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正洁环境已足额

兑现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累积预测

第三期 80%

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方已按约定足额完成补偿义

务(已补偿股份计入 80%的比例范围内)

第四期 100%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

注:股份锁定期内,未达到“股份减持应满足的前提条件”的,项海、任松

洁、周立新、陈赵扬、孙玉珍所持有的对应“累积可减持股份比例”的股份则继

续锁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润邦股份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

份,也应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交易对方解除锁定后的股份转让,

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则办理。

润邦股份与业绩承诺方一致同意,尽管有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但是若正

洁环境在业绩承诺期内因未能足额实现预测净利润而发生股份补偿的,则业绩承

诺方为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之目的需要补偿的股份不受上述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的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过渡期损益安排

正洁环境过渡期(从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产生的盈利由本次收购后正洁环境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但正洁环境在过渡

期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

方应按其在《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周

建辉、孙玉珍、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署日对

正洁环境的持股比例在上述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弥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后续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后,对于剩余的正洁环境28.33%股权,润邦股份承诺于正洁环

境已足额实现三年累积预测净利润11,000万元后的3个月内,以三年累积预测净

利润完成当年的正洁环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数,按

照不低于14倍市盈率用现金形式进行后续收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标的资产的交割

交易对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交易对方应协助上市公司办

理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即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

和利益,承担标的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违约责任

《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购买资产暨利

润补偿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

使另一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解决索赔或执

行该等索赔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而发生的或与此相关的一切付款、费用或开

支(包括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支出)。

如果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政

府部门及/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中证登深

圳分公司等)未批准或核准等《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

原因,导致标的资产、发行股份不能按《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转让

过户及股份登记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收购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

或者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收购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10.4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如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在证监会核准本次收购前,当公司

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

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决议公告日(含当日)至本次重组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

就之日”:

(1)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润邦股份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收盘后停牌)收盘点数(即 9,936.27 点)跌幅超过 20%;

(2)深证制造业指数(代码:39923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润邦股份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收盘后停牌)收盘点数(即 1,741.84 点)跌幅超过 20%。

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调整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由公司董事会决

定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确定

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配套融资投资

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按照发行底价 10.42 元/

股计算,向配套融资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4,395,393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并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税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滚存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收购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业绩承诺补偿

1、业绩承诺

根据《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周建

辉、孙玉珍就本次重组完成后正洁环境三个会计年度(预计为 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进行承诺,确定正洁环

境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预测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2,700 万元、3,600

万元、4,700 万元。

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6 年完成,则协议各方应就 2019 年度预测净利润友好

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另行约定。鉴于本次收购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业绩承诺方同意最终应向润邦股份承诺的预测净利润应根据承诺金额与评估报

告预测金额之孰高的原则确定。“预测净利润”与评估报告的净利润口径一致,均

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正洁环境的净利润。

根据《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钱江创投不参与业绩承诺,主要原因系

钱江创投作为财务投资者,仅持有正洁环境 5.56%的股权,并未实质性地参与正

洁环境的实际经营管理。同时,钱江创投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

洁环境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补偿方案

(1)补偿义务份额

由于钱江创投不参与业绩承诺,其对应业绩补偿义务由其他交易对方按照各

自在正洁环境的持股比例分摊。业绩承诺方承担的补偿义务份额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售股权比例 承担补偿份额比例

项 海 33.06% 23.14% 35.00%

任松洁 23.61% 16.53% 25.00%

周立新 15.11% 10.58% 16.00%

陈赵扬 9.44% 6.61% 10.00%

周建辉 8.50% 5.95% 9.00%

孙玉珍 4.72% 3.30% 5.00%

合 计 94.44% 66.11% 100.00%

(2)业绩补偿

交易双方同意,对正洁环境三年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进行累积计算补偿。如

正洁环境在 2018 年度期末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约定的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

预测净利润数(即正洁环境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合计净利

润低于 11,000 万元),则业绩承诺方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周立新、

孙玉珍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责任的上限为本

次收购润邦股份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全部对价。

补偿方式为股份和现金补偿,业绩承诺方股份与现金的补偿比例与其在本次

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的比例相同。对于各交易对方股份补偿部分,

润邦股份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应补偿的总股份数量=(补偿期限内各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补偿期限内各

年实际净利润数总和)÷补偿期限内各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若应补偿股份数超过全体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超出部分应补偿股份按照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折算为现金予以补充补偿,补充

补偿金额=超出部分应补偿股份×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应补偿的总现金金额=(补偿期限内各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补偿期限内各

年实际净利润数总和)÷补偿期限内各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

若应补偿现金金额超过全体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总额,

超出部分应补偿现金金额应由业绩补偿方自筹现金予以补偿。

最终计算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在每个承诺年度,润邦股份委托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就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正洁环境当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

见。

三年业绩承诺期届满,润邦股份委托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就正洁环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三年业绩

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与累积预测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

意见,利润差额以专项审核意见为准。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补偿实施日,如业绩承诺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

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调整变化,则业绩承诺方累积

补偿的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3)减值测试补偿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交易对方本次获得股份的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则业绩

承诺方将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本次交易中交

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

另行补偿现金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本次交易中交

易对方获得的现金对价总额-补偿期限内已支付现金补偿额

无论《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如何规定,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总数

和现金总额应以交易对方通过本次收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送股或

转增的股份)和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业绩奖励

根据《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完成后,正洁环境累积实际

净利润数高于前述累积预测净利润数的,上市公司同意将超出部分的 30%(业绩

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奖励给届时在职的正洁

环境管理层团队。具体奖励对象及奖励安排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具

体实施。

现金奖励金额=(正洁环境补偿期限内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正洁环境补偿期

限内累积预测净利润数)×3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有关议案的决议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决议有效期

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

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周建辉、

孙玉珍、钱江创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同时经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如

下:

发行股份数量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股)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项 海 4,241,959 0.93% 0.90%

任松洁 3,029,421 0.66% 0.64%

周立新 1,938,778 0.42% 0.41%

陈赵扬 1,211,255 0.27% 0.26%

周建辉 1,090,642 0.24% 0.23%

钱江创投 1,019,155 0.22% 0.22%

孙玉珍 605,627 0.13% 0.13%

各交易对方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均不超过 5%,也不存在在上市公司担

任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项海、任松洁、周

立新、陈赵扬、周建辉、孙玉珍、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孙玉珍、周建辉、钱江创投 7

名股东签署《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十三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的议案》

本次重组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

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编制《江苏润邦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待与本次重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江苏润邦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文件,并提交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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