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将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及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向我们提供了拟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有关文件。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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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议
俞汉青
沈 蓉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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