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
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
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
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
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蔡友杰 金连文 王文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