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书
为就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应募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立声
明书人”)以私募方式发行之新股,而对立声明书人所为之尽职调查事项。立声
明书人兹声明如下:
1、立声明书人最近五年内即自公元 2011 年至公元 2015 年无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无未履行承诺、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
2、立声明书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即自公元 2011 年至公元 2015 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立声明书人截至 2015 年 9 月末无无形资产。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