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鉴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6 年 2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系“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子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宗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鹭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