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崇义章源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公司 201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
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已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
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此页无正文,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平 骆祖望
潘 峰 许 正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