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6 年公司拟与关联企业西安华山钨制品有
限公司、KBM Corporation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 2016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
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 2016 年度内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
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平 骆祖望
潘 峰 许 正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