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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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16-09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3 号)核准,结合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结果,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数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

行修改,并修改营业执照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凯盛

科技”)《纯碱供应协议》的议案。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公

司与凯盛科技签署《纯碱供应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向凯盛科技采购所需原材料纯碱,预计每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 4300 万元(含税),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原材料采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

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5 名关联董事张冲、

谢军、马炎、张宸宫、汤李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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