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神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2-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6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0万元,扣除本次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4,380.21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829.7856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5年

12月28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021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5月29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江

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2012年5月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第二分公司产业升级节能技改工程项目”,该

1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总投资额为45,89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

与项目总投资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自筹资金或者银行贷款解决。目前该项目已累计

投资1,885.9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正在建设中,截止至2016年2

月25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6297689.96元。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若募投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

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

四、本次使用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

程序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第

2

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

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

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9,000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以下意见:

3

经核查,井神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目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公

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井神股份在相关事项经井神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后,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其

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盐井神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