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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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卢永华 黄健雄 苏伟斌

日期: 2016 年 0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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