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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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巨江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南方同正以 12000 万元现金增资方式对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江电源”)进行股权投资,增资完成后,南

方同正持有巨江电源 30%的股权,由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巨江电源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巨江电源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 2015 年交易进行确认

2015 年,公司与巨江电源及其子公司发生了如下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累计发生金额(元)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6,149,355.00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10,800,385.00

小计 26,949,740.00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343,138.74

向关联方提供代理购铅及合金 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130,293.15

服务,收取代理费 金华威斯康贸易有限公司 109,537.36

小计 582,969.25

注: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及金华威斯康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巨江电源科

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南方同正增资巨江电源完成后,南方同正持有巨江电源 30%的股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日常关联交易,为

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5 年度与巨江电源及其子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二、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公司预计 2016 年与关联方巨江电源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发生金额(元)

与关联方相互委托加工 250,000,000

与关联方相互采购暂不具备条件生产的铅

50,000,000

酸蓄电池及配件、材料

合计 300,000,000

届时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合作内容,并视需要签署具体的合同。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对方签署相关协

议。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悉承先生及张应文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公司与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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