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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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

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双星新材根据《通知》要求填

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双星新材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

况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光大证券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

项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资料;现场走访公司经营场所;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和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

人员沟通交流;从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双星新材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双星新材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安宏亮 王 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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