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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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星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153,390,342.00 元,此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706,609,658.00 元 , 其 中 超 募 资 金

2,044,979,658.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

(2011)第 39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1 元。截

止2014 年7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生的费用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该

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 年7 月28日出具了众会验

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使用情况及201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58,057,190.88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764,913.28

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1,606.48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29,462,982.10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29,357,515.58

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使用情况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899,908,358.94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22,408,534.97

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5,825.23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597,190,307.87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25,120,760.8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

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

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针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1年6月,

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10月,双星新材连同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4 年 7 月,双星新材连同原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12 月,

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 2015 年度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形,双星新材

连同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共同签署了 4 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设立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募集资金定

期存款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首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488858 活期 人民币 40,960.99

首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498888 活期 人民币 29,628.53

首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14300001715 定期 人民币 31,900,000.00

首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59998888 活期 人民币 1,580.70

小计 31,972,170.22

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888808 活期 人民币 113,987.74

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59668888 活期 人民币 8,021,059.30

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49998888 定期 人民币 310,000,000.00

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10041000000245 保证金 人民币 6,838,066.43

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49998888 保证金 人民币 4,360,330.00

小计 329,333,443.47

合计 361,305,613.69

注*1 首发中国工商银行’1715’账户为定期存款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有 2,000,000.00

元系收到宿迁市财政审计局政策补助资金,614,654.64 元系自有资金投入。

注*2 定增中国建设银行’49998888’账户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户余额 310,000,000.00 元。其中

有 960,616.20 元系定增发行费用余款,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发行费用,尚未做置换。

注*3 定增中国工商银行’0245’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户余额为 6,838,066.43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 6,817,999.97 元。

注*4定增中国建设银行’8888’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账户余额为4,360,330.0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1,128,330.00元。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0,660.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46.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3,024.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2) 态日期 重大变

部分 (2)/(1) 效益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新型功

否 66,163.00 66,163.00 - 66,192.00 100.04% 2011-10 4,074.81 否 否

能性聚酯薄膜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 5 万吨太阳能

电池封装材料基材 否 65,811.42 65,811.42 2,946.30 63,984.99 97.22% 2014-6 3,099.65 否 否

项目

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

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否 138,686.55 138,686.55 - 142,847.76 103.00% 2013-6 683.88 否 否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

片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4,497.97 204,497.97 2,946.30 206,832.75 - - 3,783.53 - -

合计 270,660.97 270,660.97 2,946.30 273,024.75 - - 7,858.34 - -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

原因为:

公司“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后,国内整体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下游客户普遍控制采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成本,导致性能优异但产品单价较高的环保型热收缩聚酯薄膜市场需求受到抑制,产品替代需要一定时间。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为了保证公司盈利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当的调整了聚酯薄膜产品的种类和规

原因(分具体项目)

格,使得公司聚酯薄膜产品产量和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加;项目在达产后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都已达到

预期,但由于经济增长乏力,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导致公司主要产品聚酯薄膜的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

影响了该项目预计效益实现。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年产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建成投产后主要为公司最终产品提供原材料,并不直接对外销售,需要根

据公司整体产品规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研发需要进行生产安排,因此公司阶段性主打产品的的价格波动

对膜级切片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膜级切片上游原料为周期性大宗商品,其价格在近年出现了大幅波动,

导致目前膜级切片市场价格波动也较大,因此以目前膜级切片市场价格作为效益测算依据会与项目设计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初的参考市场价格存在差异。

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续)

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

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投产后,由于受到外部经济形势影响,太阳能行业整体较

为低迷,相应影响了公司产品效益的实现;此外,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新能源行业影响较大,对公

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公

告。超募资金 204,497.97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及“年产 12 万吨

超募资金的金额、

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超募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1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75,051.03 万元,2012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89,443.32 万元,

2013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33,111.09 万元,2014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6,281.01 万元,2015 年度超募资金使

用了 2,946.3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206,832.7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102,774.23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 4114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根据 2012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 2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23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 2012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再次使用 2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账户。本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 2014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预计使用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9 个月,从 2014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720.00 万元。截止至 2014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

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二)本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6,793.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719.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422.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16%

项目可

是否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已变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更项 总额(1) 入金额 (%)(3)=

总额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目 (2)/(1)

年产 10000 万平方

是 136,793.94 118,793.94 41,719.03 89,422.88 65.37% 2016-06 - - 否

米光学膜项目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

是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5-07 2,076.09 是 否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36,793.94 136,793.94 59,719.03 107,422.88 2,076.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计 140,652,078.81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4)第 4615 号专项

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涉及金额 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变更项目名称 批准机构 变更原因

(人民币万元) 比例

年产 10000 万平方 2015 年第一次临 加快部分光学膜产

18,000.00 4.42%

米光学膜项目 时股东大会 品市场推广速度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变更情况:

2015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江西科

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为”)100%股权。其中,收购柯秋

平持有的江西科为 99%股权及时招军持有的江西科为 1%股权的价格合计为

8,000 万元。同时,双星新材向江西科为增加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增资后,江

西科为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 8,000 万元的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万

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金额合计为 1.8 亿元。公司本次收购并增资江西科为使

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8 亿元。

2015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加注

册资本》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

资入股协议》的议案。

201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

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1、双星新材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类账户中未存放非

募集资金,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双星新材2015年度募集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

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相关信息披露及时、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安宏亮 王 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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