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4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在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周建明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建明、姚介元、殷瞿林、曹海燕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
案,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
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1 号),
该批复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准备工作。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届满,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延长 3 个月。除上述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予以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
将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延长 3 个月。除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授权董事会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予以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予以通过。
三、 备查文件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