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公告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在聘请审计师、
内部控制评价以及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了
监督、核查职能,现总结如下:
一、向董事会提出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向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正式向董事会提
交《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议改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提供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提案
并于 3 月 30 日召集召开了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
该提案。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正式向董事
会提交《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议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
提案并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召集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经过
投票表决,通过了该提案。
二、积极跟进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2015 年是公司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第一个年头,审计
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以及日
常运行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及流程进行了逐一
检查和测试,最终于 2015 年底编制完成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由于公司业务相对简单,内控体系和流程在管理层和团队的控制
范围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控业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015 年 2 月 24 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月 26 日,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正式对外披露。
三、督促、检查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2015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委托公司财务总监蒋华明就公司审
计时间计划与主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告知会计师根据公司的工作安
排,建议 2015 年度审计的进场时间尽量提前,请会计师按照进场时间
确定自身的审计进度,经过协商,最终双方将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确定
为 2 月 26 日。
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并提交公司审
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审阅。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以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加强了与年
审会计师的沟通工作,并先后三次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
2 月 14 日年审会计师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及独立
董事于 2 月 16 日与会计师在公司召开了专题沟通会议,再次审阅了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初稿,并与会计师主要就“审计初稿中的财务报表”
与“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和调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询问和沟
通,经过了解,未发现重大调整事项,所有涉及的调整事项均为正常调
整,公司以及相关评估机构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或专项报告予以确认和
支持,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和审计初稿更加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16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稿),经过投票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2015
年度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
见 :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 2016 年 1 月 15 日提交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及相关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
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因非经营性
原因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编制的
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
2、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
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16年2月15日提交的、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经过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后,审计委员会认为:未发现重大调整事项,
所有涉及的调整事项均为正常调整,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和审计初稿更加
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关于会计师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15年度审计策
略》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主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
见。
审计师于2016年1月20日进场审计。项目负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
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
与企业及我们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在此过程中,公司
以及会计师认真学习了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成员以及主审
会计师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参与本次审计过程的人员具
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
审计工作,在本次审计过程中,公司均将上述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对上述人员在审计期间就公司股票交易事项进行查
询,未发现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严
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非标
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所有参与审计的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具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
力,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审计制度规定,并对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管理提升,
提高了公司风险防范水平。
四、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2015年11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提案,决定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二○一五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2016年2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审计师出具的2015年
度审计正式稿与审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相关会计分录的调整情况。
2016年2月24日,审计委员会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了《2015年度
审计报告》,同意将该份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报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