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以下承诺:
一、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