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锋峰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金国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利群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王冠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曙虹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倪永华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华群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