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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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锋峰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金国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利群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王冠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曙虹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倪永华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本方就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该次发行完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关于本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情

况和未来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一)本方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及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方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本方并无减持计划,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若本方违反上述确认或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华群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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