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关于深圳安鹏汽车后市场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参与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相关事宜,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全
体合伙人,我们承诺如下:
(一)合伙企业及我们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我们之间并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并无任何杠杆融资或分级等结构化
设计产品。
(三)我们及合伙企业已安排相应资金计划,将在不晚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确保合
伙企业足额筹集到位认购资金。
(四)合伙企业认购所涉资金来源于我们的出资或合伙企业对外合法筹集,合伙
企业及我们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接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
接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五)在合伙企业认购获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内,我们将不会全部或部分转让所持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
(六)合伙企业、我们以及该等单位之执行事务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
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特此承诺。
承诺方: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