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承诺函(四)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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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关于我们作为“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之委托人,参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相关事宜,我们承诺如下:

(一)我们之间并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并无任何杠杆融资或分级等结构化

设计产品。

(二)我们已安排相应资金计划,将在不晚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确保足额缴付资管

计划项下相应认购资金。

(三)资管计划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我们合法自筹,我们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接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在资管计划认购获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内,我们将不会全部或部分转让所持资管计划份额。

(五)资管计划不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

作为委托人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六)我们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特此承诺。

承诺方:孙锋峰 承诺方:倪永华 承诺方:孙群慧

(签字): (签字): (签字):

承诺方:金佳彦 承诺方:孙华群

(签字): (签字):

2016 年 2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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