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相关事宜,本公司作为
“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
资管计划”,暂定名,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的管理人,承诺如下:
(一)本资管计划及其委托人之间并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并无任何杠杆融
资或分级等结构化设计产品。
(二)本资管计划参与认购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所签
订的有关股份认购合同及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已经明确约定并要求本资管
计划之委托人须在不晚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足额缴付本资管计划项下相应资金。
(三)本资管计划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特定委托人,委托人均系浙江金固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已要求委托人明确承
诺相应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并要求其不得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得接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本资管计划不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
工作为委托人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特此承诺。
承诺方: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