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相关事宜,本方承诺如
下:
(一)本方及本方合伙人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方及本方合伙人之间并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并无任何杠杆融资或
分级等结构化设计产品。
(三)本方将在不晚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足额筹集到位认购资金。
(四)本方认购所涉资金来源于本方合伙人出资或对外合法筹集,本方及本方合
伙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接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五)本方全体合伙人仅包括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鹏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本方、本方合伙人及该等单位之执行事务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
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特此承诺。
承诺人:深圳安鹏汽车后市场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盖章):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