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

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

发行股票。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对非公开增发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监事

会逐项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公

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13.32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发行

价格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

则与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8,858,858 股

(含本数)。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数量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认

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

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上述特定投资者由董事会、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公司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根据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

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共享。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TMEDA、20 吨 MACC、15 吨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年

产 1,000 吨 LH-1 技改项目,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共计 4 个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1 TMEDA、20 吨 MACC、15 吨 58,235.7 56,000 台州联化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 1,000 吨 LH-1 技改项

2 30,070 30,000 盐城联化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

3 17,980 16,000 盐城联化

产品技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部分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其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制作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第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

修订稿)》。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第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第

二 次 修 订 稿 ) 的 公 告 》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以上议案都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化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