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 有限公 司独 立 董事
关 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
独 意见
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购买国网节能服务有 限公司的配 电网节能业务 ,
‘ ”
上述 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以 下简称 f本 次交易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 《关于在 上 市公司建 立独 立 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上海 证 券
交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⒛ 14年 修订 )》 、 《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
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⒛ 14年 修
“
订 )》 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
” “
章程 》 )的 有关规定 ,重 庆涪陵 电力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
” “ ”
司 或 涪陵电力 )的 全体独 立 董事 ,基 于独 立 判断的立 场 ,对 本次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 立 意见如下 :
一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在 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 ,已 事先提交我们审阅 。经认真审议 ,我 们 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二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符合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
法》、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法 》、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具 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无重大法律障碍 。
三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国网节能服务有 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制人
国家 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国 网节能服务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
因此 ,本 次重大资产重 组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 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时 ,关 联董事就相关议案 的表决进行 了回避 。董 事
会会议召开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四、《重庆涪 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
告书 (草 案 )》 、公司与 国网节能服务有 限公司签署 的 《重庆涪陵电力
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与 国网节能服务有 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网节能服务有 限公司关于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 的规定 ,同 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 律 、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公 司的经营业务将增加配 电网节能
业 务 ,公 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 ,有 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和多元化 经 营 ,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 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
益。 ,
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 的有关报批程 序及交易风 险因素 已在
《重庆涪陵电力 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
案 )》 中进行 了充分提示 ,有 效保护 了广大投 资者 的利益 。
综 上 ,我 们 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 ,同 意董事会就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总体安排 。
《本:页无∷文∷为《蕈庆涪陵∷电力实业殷份有限公 立董事关于重大
资产∴卖鲞关联交房痂独 ∷ ’∷芝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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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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