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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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华

昌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98 号核准,公司委托主承

销商海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16.5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5,935.2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

费用 3,599.8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2,335.38 万元,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汇入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

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 664.44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70.94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1】

第 2-0049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陈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775]号)核准,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6,348,80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97 元。截止 201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实际已向颜华和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348,808 股,募集资金总额 209,999,999.76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

1

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7,265,754.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2,734,245.04 元(以下简称“配套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 2-00037 号

验资报告。实际存入配套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金额为 20,405.50 万元(其中含应扣

未扣非公开发行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20,754.72 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为 31,238.24 万元,本期归还期初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款项 3,700 万元,2015 年使用募集资金为 4,319.65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5.08 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20,265.50 万元,2015 年转出配套募集账

户资金 132.08 万元(应扣未扣非公开发行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

用),2015 年度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7.92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配套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万元(该账户已于 2015 年 6 月销户)。

公司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收到公司转入的配

套募集资金为 20,265.50 万元,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前年

度已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20,263.45 万元,本年度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0.06 万元。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配套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 6.1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

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1 年 1 月 15 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已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天人支行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共同签署了《湖

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

公司在专户银行开设了 2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所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

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公司子公司

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对投入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

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7381410182600050780 5,257.8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天人支行 42001617408053003268 545,538.63

合 计 550,796.51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账户配套募集资

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备 注

2015 年 6 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415010100100257091 0.00

已销户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账户配套募集资金具体存

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备 注

中信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7314110182600087517 61,103.75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899.19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1]第 2-0324 号鉴证报告。

2014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汽车装备制造车间项目自有资金投入主

要包括购置土地、支付相关费用以及设计、评估和绿化相关费用,公司拟使用募

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273.42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4]第 2-00459 号鉴证报告。

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情况

截至 2012 年 6 月 15 日,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工并完成竣工决算,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12 年 7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将该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净额 4,580.84 万元转为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应付款 593.36 万元不

再支付,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净额 593.36 万元转为公司流动资

金。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 11,584.94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2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4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012 年 7 月 12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湖北恒力达焊接装备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400.00 万元向十堰恒力达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湖北恒力

达焊接装备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2012 年 12 月 26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12 月 9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12 月 27 日,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 3,7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5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已将 3,7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 3,7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 4 月 2 日,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 3,768.09 万元(含利

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华昌达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

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

记账凭证、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公司相关高管、

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华昌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

公司发行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

用》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华昌达董事会披

露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后附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944.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27.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129.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含部分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 额的差额(3)= 度(%)(4)=(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2) 化

变更) (2)-(1)

自动化装备

生产线建设 否 20,086.00 15,062.26 15,062.26 4.86 15,062.26 100.00% 2012年6月15日 2,233.13 否 否

项目

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运资金项

收购子公司

否 1,400.00 1,400.00 1,4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少数股权

永久补充流

否 13,443.90 13,443.90 4,314.79 13,395.63 -48.2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配套募集资

否 20,273.42 20,273.42 20,273.42 7.98 20,271.43 -1.99 99.9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40,359.42 52,179.58 52,179.58 4,327.63 52,129.32 -50.2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899.19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1]第 2-0324 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汽车装备制造车间项目自有资金投入主要包括购置土地、支付相关费用以及设计、评估和绿化相关费用,公司拟使用募集

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273.42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4]第 2-00459 号鉴证报告。

2013 年 12 月 27 日,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 3,7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7

2014 年 5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已将 3,7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 3,7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2 年 6 月 15 日,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工并完成竣工决算,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12 年 7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净额 4,580.84 万元转为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应付款 593.36 万元不再支付,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净额 593.36 万元转为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相关规定,本次募得的配套资金总额 202,734,245.04 元,首先用于支付购买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

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5,000 万元,剩余 152,734,245.04 元配套资金将通过增资的方式投入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少于 1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剩余将根据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进度安排使用。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完成增资

152,655,000.00 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273.42 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9,992.08 万元

注: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际收益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收益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由于目前车市增速放缓,导致了市场需求的减少。

因此募投项目产能未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未能实现预计效应。

8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臧黎明 潘 晨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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