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
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佳明”)于近期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44201109,有效期三年。
证通佳明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向深圳市有关税务部门提交税收
优惠备案资料。2016年2月23日,证通佳明经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备案审
理通过,取得《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深国税光
减免备案【2016】0008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备案通知书的内容,证通佳明在2015年所得税税率为15%,由于证通佳
明存在以前年度亏损,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证通佳明及公司2015年度的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会对证通佳明及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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