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1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修订方案。
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战略,为推
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拟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
了修订。相关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原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以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何清华先生
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20%。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或何清华先生
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
人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何清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20%。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16.77 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 15.10 元/股。201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每 10
股现金分红 0.3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次利润分
配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由于公司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开始停牌,停牌
后至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无交易,因此经除权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
于 10.05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保荐
机构)根据询价情况共同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
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16 年 2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7.36 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 6.63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保荐
机构)根据询价情况共同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
调整。
三、发行数量
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218,905,472 股(含 218,905,472 股),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31,825,037 股(含 331,825,037 股),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或何清华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
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之相关
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