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
断的原则,对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
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技术项目研发及产业化等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
过 1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
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艺
杨岚
黄卫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