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6-014 号
债券代码:122297 债券简称:13 山煤 0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公司全
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亲自行使表决权的董
事有赵建泽、苏清政、宫来喜、王松涛、杨培雄、戎爱国、康真如、辛茂荀、王
宝英、李端生、孙水泉共计11名,本公司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
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简称“霍尔辛赫煤业”)向农
业银行长子县支行申请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霍尔辛赫煤业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对霍尔辛
赫煤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
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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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简称“华远公司”)向晋
商银行申请 0.6 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华远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对华远公司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
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
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17家银行提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的申请。该等授信额度及项下贷款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办理本次授信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赵建泽先生签署本次
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后续办理贷款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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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 2016-016 号)。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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