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相关工作进展及股票长期停牌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2-23 01:24: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相关工作进展及股票长期停牌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上市公司”

或“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43),披露公司拟收购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

所”)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

等资产,该事项预计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正式进入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程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相关

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2015年10月9日,四创电子相关高管人员与华东所就拟实施重组

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鉴于博微长安是国内领先的地面、近程、低空

雷达和保障装备制造商,四创电子与博微长安在业务上互补性较强,

故通过本次沟通,双方明确了开展资产重组工作的意向。

2015年10月16日,华东所、四创电子以及博微长安会同本财务顾

问、项目律师、项目审计机构、项目评估机构对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

交易结构和方案要点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明确了后续主要工作的时间

安排。

2015年10月19日,四创电子及包括本财务顾问在内的中介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赴博微长安开展现场尽职调查以及博微长安100%权益的

审计和评估工作。

2015年12月17日,四创电子与本财务顾问正式签署《安徽四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

四创电子正式聘请本财务顾问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

问。

2015 年 12 月 23 日,四创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签订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

案》。

2016 年 1 月 8 日,四创电子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20 日,公司收到华东所提供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军

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6]106 号),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

对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核,原则同意四创电子本次资产重组。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2015年10月10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四创电子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1、就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意向与华东所、博微长安达成一致;2、会同中介机构

完成对博微长安的初步尽职调查和预审、预估工作,并形成初步方案;

3、与华东所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4、取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公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主管单位和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原则性同意意见。

自公司2015年10月10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至本核查

意见签署之日,四创电子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的情况如下: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告》(临2015-048),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

过一个月。201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临2015-053)

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4日起继续停

牌不超过1个月。201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临2015-059)。

2016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临2016-002),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年1月12日起延期复牌不超过2个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拟开展的主要工作还包括:1、

继续完善对博微长安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2、持续与交易

对手沟通谈判,进一步细化交易协议的具体内容;3、取得国务院国

资委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4、编制符合监管要求的

信息披露文件。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计

划为:公司计划于 2016 年 3 月上旬编制完成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息披

露文件,计划于 2016 年 3 月上旬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公司计划不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与华东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配套资金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并计划不晚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三、核查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

宜。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考虑到本次方案的复杂性,股票延期复

牌具有合理性,有利于重组事项的顺利推进及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基于目前的工作进展,公司计划不晚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告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具有合理性。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创电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