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088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 1-5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 000888 号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日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日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日升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日升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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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 00088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日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日升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日升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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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89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20,343,77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66 元。截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55,833,293.52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7,141,664.6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38,691,628.84 元,已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 分 别 存 放 于 公 司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海 支 行 ( 账 号 :
33101995436050525576)开立的专项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41,664.68 元后,
即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691,628.84 元。
截止 2014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第 00037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891.23 万元。其中, 2014
年 9 月 16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8,700.00 万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5,191.23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
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
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
定上述账户仅用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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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宁海支行 33101995436050525576 138,691,628.84 0.00 活期
合 计 138,691,628.84 0.00
说明:2016 年已销户。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6 年 2 月 21 日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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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869.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91.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91.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及并购完成后的
否 13,869.16 13,869.16 5,191.23 13,891.23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务整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869.16 13,869.16 5,191.23 13,891.23 1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无-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无-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无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无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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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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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无。
合计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专项报告 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