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58号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2016年1月31日《北京中科金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贵公司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以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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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
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
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6年1月31日《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
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
关。
附件:《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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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73,534股新股。
实 际 非 公 开 发 行 20,597,584 股 股 票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47.1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971,999,988.96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14,763,606.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7,236,382.81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37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投项
目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备案/批复文号
互联网金融云中心 38,890.86 38,800.00 津高新区发改审[2015]47 号
智能银行研发中心 8,080.05 8,000.00 津高新区发改审[2015]97 号
增资安粮期货 25,536.62 25,400.00 皖国资产权函[2015]160 号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7,507.53 97,2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
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
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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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5,400.00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已投入金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增资安粮期货 25,536.62 25,536.62 25,400.00 25,400.00
合计 25,536.62 25,536.62 25,400.00 25,400.00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
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方可实施。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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