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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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6-00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年2月22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

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人员,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因董事朱华、王洪深、胡环宇、王东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因董事朱华、王洪深、胡环宇、王东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

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1.2)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1.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

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1.5)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6)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7)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9)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0)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

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总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吴强华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

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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